《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 发布时间:2024-08-05 07:50:57
  • 来源:中宏网

  中宏网北京8月5日电 本网综合报道,规范对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的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8月1日起,《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一批法律法规施行,聚焦群众关切,以法治力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设置了全方位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明确受到网络暴力后的救济措施,提出:“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指出,《规定》对网络暴力信息作出界定,明确其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提供了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的基本空间,也要在信息内容治理中起到基础性和主体性作用。网络暴力本质上是语言暴力在网络空间中的呈现,说到底是一种信息内容传播。《规定》从信息内容治理的维度,抓住了网络暴力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对网络暴力行为“釜底抽薪”,将成为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

  专家认为,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方面,《规定》明确和细化了法律法规对相关主体的要求。《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发布审核、监测预警、识别处置等制度;应当依法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用户账号信息管理,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相关主体提供账号信息认证协助。助力形成“自律—管理—保障”的网络暴力立体化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