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有利于促进消费的投资 更好发挥消费和投资的相互促进作用
- 发布时间:2024-02-07 13:53:43
- 来源:中宏网
中宏网北京2月1日电 2月1日,聚焦“中国经济,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引擎——中宏观察家新春寄语:2024中国与世界携手新未来”主题,中宏论坛第四十六场在线研讨会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亚平应邀出席论坛并作了主题发言。
以下是吴亚平发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拓展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乃至创造新兴消费需求的公共领域和产业领域的投资空间,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改善消费环境条件,缓解消费瓶颈制约,从而释放消费增长潜力;更进一步地说,对于新发展阶段调整投资消费关系、更好地发挥投资和消费的相互促进作用,提高投资的乘数效应,从而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发挥投资带动消费需求增长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建议在新型基础设施、幸福产业、乡村振兴、消费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领域加大投资力度,乃至适度超前开展投资。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新兴新型消费。新型基础设施是我国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基础设施是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的重点领域,且从供给侧看有助于优化供给结构或提高供给质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还进一步支撑乃至催生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有助于创造新兴新型消费需求,从而对于扩内需、稳增长具有较好的乘数效应。
各地区要全面贯彻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新要求,统筹新型基础设施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加大5G网络、卫星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投资力度,进一步夯实依托5G和互联网的信息、游戏、影视、电竞、娱乐和教育培训等新兴新型消费的基础条件,为智慧交通、智慧水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加大幸福产业投资力度,促进消费转型升级。近年来,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特别是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我国以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产业及其融合产业为代表的“幸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新向往的同时,有力地拉动了消费需求增长、促进了消费转型升级,也培育了经济发展新动能。幸福产业属于重要的消费服务业,具有典型的消费需求导向型特征,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型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中等收入群体不断发展壮大的新趋势、新要求,总体上看未来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较好的投资前景。幸福产业投资直接增加相关消费的供给,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宏观上具有较好的乘数效应,应当作为现阶段国家投资重点。
促进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释放农村消费潜力。适度超前开展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农村地区公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居住条件,缓解农村消费瓶颈制约,挖掘农村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增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各类专业化的产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休闲农场等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促进农村地区新兴新型消费发展,更好地把城镇居民消费引向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商龙头企业向农村地区发展,促进农村地区线上消费发展;鼓励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共商共建特色优势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加大农副产品仓储物流设施投资力度,带动更多更好的特色优势农副产品走向更大的国内外消费市场。
推动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围绕城镇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更好的城镇消费环境,提高消费便利性。改造提升百货商场、大型卖场、特色商业街,因地制宜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城区、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建设农贸综合体,鼓励发展新型消费集聚区。加强消费服务中心、公共交通站点、智能引导系统、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展示交易公用空间。完善全域旅游城镇和旅游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道路、旅游厕所和停车场(楼)等配套基础设施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提高旅游消费的便利性。在城镇有机更新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中,因地制宜建设相关消费基础设施,优化配置社区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提高社区消费的便利性;支持将棚户区、老旧厂(场)区、城中村改造成为特色消费集聚区或消费综合体,或者配套建设相关消费基础设施。
促进房地产投资企稳,助推房地产相关消费。积极应对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合力,着力促进停缓建楼盘项目“保交楼”。加快推动特大超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为城中村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提高城中村居民的居住质量。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资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步伐,鼓励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更好地满足新市民、新青年以及工薪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坚持“先立后破”“破立结合”原则,实施“一城一策”,适度放宽商业房地产开发政策特别是规划、土地、价格等管制,助推商业房地产投资企稳回升,更好地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元化、多层次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