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法机构合作,护航中俄关系行稳致远
- 发布时间:2023-11-30 09:05:18
- 来源:中宏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
立法机构间合作是中俄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近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主席维亚切斯拉夫·沃洛金应邀来华进行友好访问。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俄罗斯国家杜马主席沃洛金。习近平强调,加强立法机构合作对于确保中俄关系行稳致远至关重要。他希望俄罗斯国家杜马同中国全国人大加强立法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两国立法机构的作用,为双方合作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支持,保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深化在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平台的沟通协作。
中国邀请沃洛金访华标志着中俄立法机构合作进入关键阶段,为中俄合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基础。当今世界,大国博弈因实力发生变化而加剧,各国依据自己的国家利益重塑国际战略格局。中俄在世界大变局中能够行稳致远,在国际战略格局重构的进程中成为重要的稳定力量中心,主要原因是两国政治、安全利益契合点突出。当前,中俄在国内政治的价值取向上有共同语言和利益,在对维护国内政治稳定,反对西方干涉内政,预防颜色革命,反对冷战思维方向上,中俄两国相互借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形成制约。
中俄立法机构合作的重要任务,是推动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各项重要共识,为双边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中俄两国立法机构的务实合作为两国战略协作筑牢法治基础。习近平主席在一系列双边和多边重要外交场合多次强调“加强立法机构交流合作”“密切立法机构交往”“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引领推动立法机构国际交流走深走实。长期以来,我国全国人大同俄国家杜马、联邦委员会深化交流合作,发挥定期交流机制平台作用,保持高层交往良好的势头,通过立法和审批条约、协定,为两国务实合作创造法治环境。
中俄两国积极开展国际法法治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需要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中俄两国议会围绕两国务实合作,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合作展开深入探讨,共同为两国务实合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双方还积极充分发挥立法机构的独特优势,推动中国东北和俄远东等地区合作,为两国地方经贸、投资、人文等领域合作搭建平台。
加强涉外法治交流,共同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并日益成为国际斗争和博弈的重要支撑力量。“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习近平主席指出,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当前,中俄战略协作关系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但仍需共同面对外部挑战,因此加强中俄涉外法治建设经验交流,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涉外法治交流是维护国际秩序的必然要求。面对国际形势的剧烈变化、以及美国滥用“长臂管辖”,妨害他国企业和个人的正当权益,中俄两国加强涉外立法和涉外法律服务、参与国际立法执法,可以不断提升中俄两国法治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发挥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和作用。
加强涉外法治交流是抵抗霸权主义和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抓手。美国及一些西方国家在全球治理中鼓吹要坚持“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并将其作为打压中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大棒到处乱舞。“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混淆了各国应普遍遵循的基本规则和部分国家甚至少数几个国家别有用心地用来打压别国的所谓规定的本质区别。中俄两国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发展的重要力量,也将会坚定不移捍卫国家主权,中俄两国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经验交流,强化涉外领域执法,针对西方国家打着“法治”幌子的霸权行径,以法治方式明确不接受任何国家的“长臂管辖”,共同抵抗霸权主义和维护国家主权。
加强涉外法治交流是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中俄两国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密切协作,共同应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对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的冲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在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框架内的合作,从立法机构角度发出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共同声音。(作者:孙祁,上海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中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