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若干建议

  • 发布时间:2023-07-03 08:51:38
  • 来源:中宏网

  当前,房价下降的城市增多,北京、上海等热点城市二手房价格跌幅居前。无论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月份统计数据,还是从近日市场的销售量和价格看,房地产市场回暖受阻,仍处于调整期且恢复缓慢,市场仍面临不少困难。这种状况已对固定资产投资和宏观经济增长构成明显拖累。为此,笔者建议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快“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在供需两侧持续发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在需求端,应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优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首先,对非一二线城市不必要的行政性限制措施,如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不合时宜的、具有收缩性和抑制性的政策,应逐步放松乃至彻底放开,以较好地支持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其次,继续降低首套住房和二套房的按揭贷款利率,并降低所有存量住房的按揭贷款利率;第三,适时降低非热点地区、非一二线城市的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交易税费等;第四,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的变化,也可以考虑将这些政策进一步向热点一二线城市延伸、扩围,逐步全面实行一区一策,这将有助于改善当前楼市销售的弱势。

  在供给端,首先,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加大保交楼资金支持,尽快帮助房地产企业恢复融资,改善流动性,控制和稳定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稳定行业和市场预期;其次,采取各种方式,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推动租购同享和租购同权的真正实现;第三,切实降低新增供地的土地成本,逐步减少由开发商承担的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移交。

  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基础性改革。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了“房住不炒”的定位,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显然,“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将是未来住房制度的大方向。在多主体供给方面,要引入竞争机制,土地供应由单一的政府转变成政府、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住房供给由开发商为主转变为政府、开发商、租赁中介公司、长租公司等共同提供,供给形式也应从单一的商品房转变为商品房、租赁房、共有产权房、集体用地租赁房等多品类供给。在多渠道保障方面,政府要承担更多的住房责任,发挥积极作用,主动运用金融、土地、投资、货币化补贴、税收等多种手段,充分保障“住有所居”。在“租购并举”方面,核心在租,租赁房市场的不平衡不充分是房地产市场当前发展的明显短板,因此要加快各类租赁市场的建设。关于房地产领域的制度改革,未来应在房屋预售制、住宅用地体制、住宅供应体制、租购同权制度、房地产税收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性住宅金融机构、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等多方面加快探索和推进。(作者:王军,华泰资产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