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 发布时间:2022-06-29 09:39:12
- 来源:中宏网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消费是经济的主要拉动力,是当前推动经济运行回归正轨的重要发力点,促进消费政策能出尽出。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具有消费占比高、增长空间大、带动效应强、产业链条长等特点,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重点领域。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对进一步提振消费,助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激发二手车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一是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加快破解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卡脖子”难题,积极回应各地方政府的“环保诉求”,加快统一各地车辆排放标准和限行政策;针对二手车交易所产生的税收远远不及新车销售,导致地方政府的政策落实动力不足难题,强化二手车税收管理,深化汽车流通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二是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围绕二手车市场的实际交易需求,加快建立二手车临时产权登记制度,探索构建二手车统一定价标准和认证体系,助力二手车交易市场加速流转;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搭建全国统一的二手车质量追溯体系,加快二手车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鼓励二手车企业品牌化、连锁化、服务化经营。加强二手车品牌认证建设,借助品牌效应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破解二手车市场的“柠檬效应”,加快改变二手车“小散弱”发展格局;适应消费者日益增加的消费需求,提升二手车企业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持续推动数字变革下二手车零售的客户体验转型。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一是不断加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商超、居民社区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安装,强化城乡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基础设施运营、维修和网络服务;基于消费的场景差异化,探索创新多元化能源补能模式,提升新能源汽车维修网点覆盖率;加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基础设备供应和专业人员配备,解决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薄弱、充电时间长等问题。二是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方式。警惕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效应的“边际递减”,充分挖掘新能源汽车潜在用户需求,围绕充电环境、品牌定位、企业口碑等影响消费者做出购车选择的因素,通过减免停车场充电停车费用、增设超级充电桩优惠套餐等方式,构建起覆盖新能源汽车使用寿命的可持续“隐性补贴”体系。三是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充分挖掘小城市和县乡市场的消费潜力,特别是在公共交通相对不便的县乡市场,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电动化出行;制定符合乡镇消费者的购车价位,借助农村市场和广大农民的购买力,提振农村新能源汽车需求。
完善平行进口政策,给与消费者更多选择。一是扩大平行进口汽车规模。持续扩大平行进口汽车业务规模,放宽平行进口汽车的数量限制,拓宽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鼓励更多下沉市场车商进入平行进口汽车行业;优化平行汽车进口结构,适当提升货车和客车进口规模;丰富进口汽车款型,包括电动车、混动车、氢动车等,释放汽车高端换购市场潜力。二是建立健全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体系。加大平行进口汽车售后服务政策支持,推进平行进口汽车“三包”责任保险政策全面试点应用;以平行进口汽车为切入点,成立售后服务工作小组,推动有关规范、标准的起草和制定;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为平行进口汽车用户提供统一维修、延保、个性化改装等延伸服务。三是持续提升汽车平行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平行进口汽车报关、通关、认证等流程,加快建立统一的平行进口汽车查验标准,加强平行进口汽车注册登记管理,促进相关试点企业披露平行进口汽车的污染控制、排放检验和维修技术等信息,缓解“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和冲击。
发展汽车融资租赁,激活汽车供给和消费需求。一是完善汽车融资租赁税收政策和信贷支持。对于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等市场主体,给予投资抵扣、加速折旧和租金计入成本等税收优惠,提供信贷支持,拓宽融资租赁服务覆盖面,推动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健康发展。二是成立汽车融资租赁信息平台。以数字技术为依托,搭建连接供应商、出租人和承租人等融资租赁参与主体的汽车融资租赁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助力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设施高水平建设、高标准联通,降低汽车融资租赁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三是加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监管。结合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实际,推行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开展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规范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广告宣传、费用收取、租后管理、纠纷处理等内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汽车融资租赁发展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汽车融资租赁保险体系。发挥保险在促进汽车融资租赁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履约增信、构建生态、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等方式,推动汽车融资租赁发展实现新突破。(作者:黄庆华,系中宏观察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潘婷,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