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溺爱独生子”还是“放开三胎”?
- 发布时间:2022-02-28 10:23:5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2月25日电(记者秦云见习记者马嘉悦)“发展平台经济就像家里的孩子似的,头部企业既是本地的骄傲也是国家的骄傲,但不能过度溺爱他,溺爱不利于他发展,也不利于行业的发展,最好的政策——‘放开三胎多生’,我们就有选择了。”2月23日下午,在由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主办的“加强平台互联互通、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张道阳表示。
过去的一年,无疑是“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实质性启幕之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平台“二选一”等垄断行为,向阿里巴巴开出182.28亿元罚单、美团开出34.42亿元罚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段时间以来,相关部门多次部署,强调坚决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着力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营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可以预见,在相关部门的不断推动下,平台互联互通已不可逆,这将有助于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生态环境,夯实我国互联网行业长远发展的根基,推动更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不断前进。
会上,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业内资深人士围绕数据互联互通、互联网反垄断、数字经济发展等话题进行了探讨。人民政协报社党委副书记、副总编辑张宝川主持会议并致辞。
公权力到底要不要介入平台互联互通?
我国平台经济的繁荣更多的是基于成熟技术和商业模式,应用规模最大,场景最丰富,但是当下我国互联网用户增量空间收窄,获客成本越来越高,流量为王,平台的垄断发展集中在流量争夺、资本强强并购上。
“平台互联互通,公权力到底要不要介入?是改革开放政策和中国庞大的消费人口基数成就了平台经济,还是平台经济自己成就了自己,这是我们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张道阳指出,现在有很多自然人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平台掌握着他们的准入资格,这对市场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一面,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治理的权力从政府部门向平台企业转移,所以必须探讨平台生态的公共属性或者准公共属性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平台开放势在必行,数据确权是当务之急。数据权、共享权、数据主权是平台的核心,我们称之为数权。共享权是数权的本质,是平台互联互通的关键,是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的根本指引。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表示,数据不共享、平台不互通是社会治理中最大的“卡脖子”问题。“三医联动”难以推动,实际上是数据不共享,医疗、医保、医药三家之间的数据和平台不对接,甚至医保内部系统数据也不对接。“快递、外卖、网约司机等群体的权益保障,还得用互联网思维、用平台的方式来解决,这就要求政府要通过数据经济平台、区块链技术来解决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维护他们的权益离不开平台数据,因此互联互通非常重要。”她呼吁。
北京市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龙信数据研究院院长屈庆超指出,在最近一项有关中小企业的调研中,与网络平台紧密发展相关的这些行业,有超过四分之一的企业认为自己的成本受到了互联网平台收费的影响。
“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发现平台的竞价规则、竞价成本远远高于行政成本,说明平台具备一定公共属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万力表示,在使用一些APP的过程中,会出现授权的情况,本质上还是反映了平台的公共属性问题。所以在平台上,普适、普惠、普遍应该是基本共享共通的原则。
平台数据应如何开放?对谁开放?
“解决平台开放和互联互通问题,最根本的一点还是要在数据上下功夫。虽然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数据作出一些规定,但基本上是宏观性的。”连玉明在会上直言,数权不同于物权,它的属性是“一数多权”,或者说数据所有权与数据使用权可以分离,这也是数据确权的难点所在。不解决数据确权问题,去研究平台的开放、共享、监管,甚至侵权、垄断、治理都只能停留在表面上。建议加快数据确权的立法解释和完善配套政策,为平台互联互通提供法律保障。
在万力看来,互联网天然具备开放的本质,只不过现在遇到了一些障碍。“解决平台经济的堵点一定要重视数据确权,这是基础中的基础。”
数据如何开放?谁开放?对谁开放?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刘继峰认为,反垄断法敲开了开放的大门,后面的路还需要进一步去铺。他建议,从产业政策的角度,进一步用法律法规去规范平台的公众性、基础性,界定平台规模,明确平台权利、义务。
“很多大平台同意数据开放,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所保留,甚至利用技术手段再次抓取数据。”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杨东表示,数据必须互通才能真正发挥价值。他建议,在修改反垄断法中,增加数字经济的反垄断专章,针对具有超级平台的企业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要加强监管技术手段,有效地检验、监督各平台数据开放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表示,平台数据开放中,有的平台将对方共享的数据抓取回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实际上是数据的回流,这不是开放的初衷。因此要透过技术的层面来看待平台开放问题。他建议,政府各部门要加快步伐,为平台经济设置好“红绿灯”,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
张道阳表示,接下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立足我国实际,深刻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积极稳妥推进平台互联互通;依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综合治理,陆续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互联网平台分级分类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南等,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生态。
平台互联互通更有利于谁?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部主任李强治认为,线上的经济领域市场分割易造成企业间的低水平重复竞争、选边站队、线上流量市场价格被抬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传统的互联互通指的是同质化平台或者同质化业务实现互通,比如移动和联通的业务互通,但互联网时代的互联互通指的是两个异质化平台之间的互通,比如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之间的互通,业务互补性更强。平台互通之后,更有利于哪一方是动态过程,在一个更开放的市场中竞争要看企业的专业化竞争能力。”
数据到底有无善恶之分?红盾大数据研发总工程师李建刚认为,数之初性本善。数据在转化成信息、从信息转化成知识、从知识转化成认知、从认知转化成行为的过程中,被人类赋予了操作手段、策略,因此要从数据的流动和应用场景中去判断它的善恶。“打造平台开放的生态是大势所趋,要秉持‘坚持共赢、引导共治、实现共创’的理念,推动平台私域业务和公域业务流量共享和业态整合,实现平台经济要素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共赢。”
既要大企业顶天立地又要小企业铺天盖地
“探讨平台生态互联互通,更多的是营造创新发展的态势,创新发展可能更多依赖于多元竞争,一旦形成了垄断就很难有动力。”张道阳指出。
屈庆超认为从系统的视角看,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各类主体、要素相互连接相互作用的整体。一要加强连接,提升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经济的发展既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也靠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加强平台的互联互通,就是促进经济系统的连接、畅通经济系统的堵点,可以更好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经济内生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二要把握平衡,只有共生才有共富。市场是个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最需要的是多样性,平衡是系统有序的关键。我们既需要大企业顶天立地,又需要小企业铺天盖地。作为创造就业、活跃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在连续两年多新冠疫情防控的压力下,面临严峻的经营困境。“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经营成本”“规范平台商业规则”“治理网络平台恶意价格竞争补贴”等成为小微企业集中反馈的问题。平台企业在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也需思考如何通过“大手拉小手”与小微企业共生、共富。
三要强化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既要加强平台自治,又要促进社会共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有序开放的平台生态”,要构建兼容开放的生态圈。秩序需要共同建设,平台自身的秩序平台要负主体责任,平台和平台间也需要互联互通,比如平台黑名单的共享、平台与监管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这有利于强化市场秩序的监管,也有利于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