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鹏:处理好三组“关系”增强金融稳定发展能力
- 发布时间:2021-08-23 10:00:20
- 来源:中宏网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主题是研究部署扎实促进共同富裕,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中宏观察家 董少鹏
金融稳定是共同富裕历史进程和奋斗目标的题中应有之意。如果金融大局不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域协调、居民分配、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都会受到制约;反过来,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的共同富裕,也要求金融高质量发展、保持动态均衡稳定。
这次会议把金融稳定作为重要内容来研究和部署,表明党中央对金融体系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也说明金融稳定的任务还很重。金融是经济的血脉,牵一发而动全身。在金融和实体经济互动关系方面,我们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深刻教训,必须下力气抓好金融稳定和改革工作。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既面临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加的因素;也面临单边主义、逆全球化思潮导致大国博弈加剧,在很大程度上扰动全球金融市场的因素。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一些国家大幅度“放水”,其长期负面影响将逐步显现。全球金融市场还面临其他一些传统和非传统风险的威胁。就国内而言,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面临着人口老化、经济杠杆率较高、科技创新能力亟待加强、资源环境约束增大等重大挑战。金融业的市场结构、运营理念和服务竞争方式等都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存在不小差距。同时,不断迭代的科技创新对金融业态带来巨大影响,金融体系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并未彻底消除。金融监管法治、监管制度、风险化解体系也都存在短板。因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就必须筑牢金融稳定的根基,在安全稳定的基础上促进公平竞争、有序创新、效率提升。
要增强政治意识,以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的全局视野,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强化立体监管、保障和促进金融安全稳定。金融服务体系不仅是工具和平台,而是关系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行业、系统性领域、系统性工程。按照此次财经委会议精神,应重点从三组“关系”着手,加强金融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是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
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影响,使经济增长稳定在合理区间,为长远发展累积势能,要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要把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落到实处,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对中小企业给予倾斜性政策支持。但同时,也必须防止违背市场规律、违背金融稳健运行基本要求的做法,避免增加新的风险源、风险点。还要对长期积累的风险深入排查,继续精准拆弹。把化解金融风险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布局,用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要健全宏观审慎、微观审慎、行为监管三大支柱,努力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二是处理好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关系,坚持一体推进。
金融腐败非小事。在金融领域,金钱与权力深度纠缠,利益和资源相对集中,监管人员腐败风险高;同时,由于金融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使得其中的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金融腐败具有极强的蔓延性,会向其他领域传染、扩散,并对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造成冲击。可以说,金融腐败是金融风险的一个重大根源。
近三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对惩治金融腐败提出要求,“紧盯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好金融反腐和处置金融风险统筹衔接”。金融腐败涉及面广、危害深,是金融体系现代化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重大威胁。要坚持有线索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公开的原则,深入开展金融反腐斗争。要把惩治金融腐败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起来。通过严惩腐败,洗涤金融市场空气,增强金融市场的法治约束,强化金融从业人员依法从业、依法创新、依法竞争的理念。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弘扬清廉文化,锻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监管铁军”。
三是处理好金融发展与信用体系建设的关系,强化信用约束功能。
我国金融体系积存了不少风险,既与一些市场主体无序竞争有关,与利益驱动下的腐败行为有关,也与市场基础设施特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备有关。无论是个人、法人,还是其他主体,都存在信用信息采集不充分、信用约束不足的问题。这制约了信用机制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功能发挥。
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已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出了规划部署,包括“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等。要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金融环境、营商环境的形成,夯实实体经济、金融体系良性互动的基础,达到以“信”促“稳”的目标。
要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升清算、结算、登记、托管、信息披露等各个与信用约束相关系统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基于信息共享的科技监管,加快金融业综合统计和信息标准化的立法,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的转型。通过这些工作加强金融业信用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运行各环节的约束作用。【作者:董少鹏,中宏观察家、证券日报副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