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5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内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由上浮10%提高到上浮15%。具体奖励金额原则上参照行政处罚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发布会现场 李天慧 摄
据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崴介绍,为支持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近年来,河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加强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机制,自2022年起,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0万元,专项支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工作。
王崴介绍有关情况 李天慧 摄
2024年,河南省财政厅会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规定了举报奖励范围与标准、举报受理与核查、奖励资金申领与管理、监督管理等。近期,河南省财政厅又会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对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适当提高举报奖励标准。
王崴表示:“为保障奖金及时支付给举报人,在修订《办法》时,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采取先行预拨的形式,确保举报奖金直达快享。”(陈斌 李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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