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期,河南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六部门联合对《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
5月30日,在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赵伟刚介绍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列明的八类消防举报情形。
发布会现场 李天慧 摄
第一,高层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集贸市场、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规定,或安全出口被完全占用、堵塞、封闭的;
第二,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商店、集贸市场、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第三,人员密集场所采用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的金属夹芯板搭建的;
第四,儿童活动场所和老年人照料设施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规定的;
第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厂房、仓库设置员工宿舍的;
第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第七,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违规进行电气焊动火作业的;
第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赵伟刚介绍有关情况 李天慧 摄
赵伟刚表示,这些隐患既涵盖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常见风险,也包括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呼吁广大群众,特别是单位从业人员,如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消防救援部门将严格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依法依规受理核查举报问题,并联合相关部门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全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陈斌 李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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