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2024年12月11日上午,兴安盟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扬、派出纪检组组长田群、盟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赛音娜,盟发改委、盟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全盟各旗县市校长代表参加了健全完善全盟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座谈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伙食费标准指导工作的通知》文件,并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制定的主体责任。
会中,与会领导与各地校长代表围绕当前学校供餐模式与伙食费收取、支出情况,包括食材采购成本、人力成本、食堂设施设备维护等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校长代表针对伙食费标准的制定原则、调整机制、监督管理方式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与意见。
会议要求,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成本核算、据实收取、不得盈利”为原则,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物价水平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制定科学合理的伙食费标准。
会议强调,要强化各部门协同指导监督,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主副食品价格的定向监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教育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走访中小学校了解食堂饭菜质量,评估供餐成本,促进中小学餐饮服务质量提升,保障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