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将信用管理深度融入船舶检验工作,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守信激励等措施,成功构建起“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信用监管新格局。此举实现了“信用+船检”便企服务场景在全省范围内的全覆盖,为诚信经营的企业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与空间。
据悉,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新开发了“船舶检验”模块,该模块整合了“船舶经营人信息”“船舶信息”“信用承诺”“守信激励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五大核心功能。各船舶检验机构依托统一的“信用交通·山东”平台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确保了全省船舶检验业务领域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通过检验实施、海事监管信息收集、船舶变更检验机构记录及船东意见反馈等多维度信息收集,逐步为船舶检验业务领域的经营主体建立了“一户式”信用档案,并进行信用画像,为后续实施精准的分级分类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监管范围上,山东省将船舶及其所有人或经营人、船舶设计单位、船舶修造厂、船用产品厂、检测检验机构等五类责任主体纳入信用管理体系。针对守信主体,明确实施了多项便利优化措施:一是在开展行政确认或业务受理时,根据实际情况推行“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便利化服务;二是结合船舶建造单位规模化生产的特点,对安全风险低且非首制船的同型船,实施批量建造检验;三是依据船舶的不同风险等级,推行船舶自检和承诺声明书制度,实施免检、便利发证等分级分类政策,包括营运检验免于检验、集中检验、常规营运检验、替代检验等多种形式。
这些守信激励措施的实施,显著优化了船舶检验流程,有效缩短了检验周期,大幅降低了时间成本,切实提升了守信经营主体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对守信船厂实施船舶建造批量检验(信任检验)669艘次,对营运船舶实施分类检验130艘次,对守信船舶所有人免于年度检验649艘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小的船舶实施集中检验1648艘次、替代检验317艘次。享受上述便利措施的船舶数量占应检尽检船舶总数的比例为52.74%。船舶建造、检验及发证的平均周期因此提前约一个月,船舶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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