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 刘雪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的有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于2025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开展“信用代证”工作。在此背景下,中宏网《信用会客厅》栏目近日组织召开题为“落实惠企便民重要举措 纵深推进‘信用代证’改革”的专题交流研讨会,凝聚智慧共识,助力改革冲刺。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信息中心、市信用中心)副主任胡雪娇应邀出席,并围绕沈阳市“信用代证”改革实践成果作了主题发言。
以下为胡雪娇副主任发言的主要内容整理:
本次发言主要结合沈阳市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方面的探索实践,分享几点体会与思考。
一、改革背景:从“多头证明”到“一纸信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专项通知,明确2025年9月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信用代证”改革。
这一改革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打通信用数据的共享与应用通道,以“一纸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和群众在不同部门、不同场景中反复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这不仅减少了市场主体和百姓的跑腿次数,更通过信用数据的集中归集与共享应用,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整体效能。
作为国家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要中心城市,沈阳近年来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信用信息整合与创新应用,把“信用代证”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释放数字政府改革红利的突破口,扎实推动改革举措在沈阳落地生根。
二、沈阳探索:制度设计与实践成效
在国家改革部署之前,沈阳就先行一步,启动了“信用代证”的本地探索。
(一)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2023年8月,沈阳市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率先在企业上市申请环节试点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覆盖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10个领域。
2025年2月,《沈阳市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明确信用报告生成、应用、信息归集及责任分工。
2025年3月底,市数据局印发归集通知,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归集相关信用信息,为专项信用报告的生成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应用场景持续拓宽
在试点阶段,专项信用报告主要用于企业申请上市事项。但随着制度的完善,应用范围逐步扩大。目前,信用报告已经被广泛应用于项目申报、资质认定、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多个高频场景,逐步实现了“一个报告、多个用途”。
(三)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今年上半年,全市信用窗口共受理打印无违法违规证明334份,有效减轻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开”的负担。在部分企业上市融资和跨区域合作中,专项信用报告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信用凭证,提升了沈阳市场主体的外部公信力。
三、经验启示:三点深刻体会
回顾沈阳实践,主要有三点体会:
第一,信用信息归集是基础。信用代证不是“凭空生成”的,它依赖于各部门信用数据的实时、准确归集。只有把信用信息纳入同一个平台,才能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权威、完整。
第二,跨部门协同是关键。信用代证改革涉及发改、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建等多个部门,单靠一家之力很难完成。沈阳在推进过程中,坚持“一个口径、一体运行”,推动部门间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了数据的互联互通。
第三,场景落地是核心。信用数据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应用中。沈阳从企业上市出发,逐步拓展至更多高频事项,让企业和群众在“办事更便捷”中切实感受到改革红利,改革才有生命力。
四、未来展望:以信用赋能营商环境新突破
下一步,沈阳将在三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拓展应用场景。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将专项信用报告推广至更多高频政务服务和市场活动场景,真正实现“凡是需要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的领域,都可以用专项信用报告来替代”。
二是提升数据共享水平。推动信用信息与公安、法院、金融机构等更大范围的数据互通,实现跨区域、跨层级的信用报告“多地通用、多地可验”。
三是深化信用综合应用。探索在融资授信、招投标、跨境投资等领域应用专项信用报告,推动信用数据真正转化为市场主体的“无形资产”,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不仅是一场流程再造、制度创新,更是政府治理理念的一次深刻转变。
沈阳愿与兄弟省市和专家学者一道,继续深化交流合作,携手推动信用代证改革向纵深发展,把信用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共同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更多“沈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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