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进一步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8月19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立足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山西省标准化创新示范点”项目(以下简称示范点项目),重点围绕智慧农业、碳排放、高新技术、服务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及其他领域征集一批示范点项目。
通知明确,示范点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本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力,能有效聚集本区域本产业发展资源;应满足示范点项目建设的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的必备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参与或开展标准化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对所在行业、领域的发展前景以及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有准确认识,愿意通过示范点项目建设,探索以标准化方法解决一个或几个本行业发展中实际问题的路径,并积极宣传推广,发挥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示范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通知指出,建设主要任务包括:示范点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与示范点项目建设任务相适配的工作机构并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匹配支撑示范点项目开展的设备设施和人员等,针对解决所在行业、领域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科学设置3年建设目标,逐年确定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构建并运行标准体系,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实施应用与信息反馈,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熟做法,形成针对性问题的整体标准化解决方案,定期在本行业、本地区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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