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韩鹏飞)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一份指导人民法院未来五年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研究室主任周加海、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出席了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据介绍,《纲要》的起草工作始于一年多前,起草小组先后赴20多个省份开展实地调研,与近800名法院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广泛听取了各方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此外,起草小组还专门征求了1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在11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咨询委委员、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和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通过这些工作,起草小组共收到了1200多条意见建议,并对这些意见进行了充分吸收和研究。
在起草思路上,《纲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纲要》严格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近年来中央针对政法领域涉及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各项改革部署全部纳入《纲要》,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作出细化分解、提出落实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中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是聚焦解决审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纲要》制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奔着现实问题去、盯着突出问题改,紧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注重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各地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息诉服判、实质解纷难度大,审判管理体系和机制不够科学,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有待完善,司法资源配置亟待优化,法院队伍的稳定与发展面临挑战等突出问题,《纲要》逐一作出回应,全面系统提出各项改革举措,推动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
三是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新一轮司法改革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基础上的接续发展、纵深推进。《纲要》坚持一张蓝图、一体落实、一贯到底,注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既对前期已经推进的相关改革任务,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深化完善;又适应时代发展,在审理方式、诉讼制度、技术应用等方面推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改革举措,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组成。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包含9个方面45个条目,组织实施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有序探索创新、加强评估问效提出了要求。
总体目标上,《纲要》提出,到2028年,审判权力运行、机构职能设置、司法资源配置、队伍能力建设等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效提升,人民法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围绕总体目标,《纲要》部署9方面主要任务。完善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健全人民法院接受监督机制等4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人民法院主责主业,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生司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金融强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一国两制”等方面,健全人民法院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各审判条线、审判领域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推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深化涉诉信访预防化解,加强诉讼服务建设等三方面改革。深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诉讼规则,优化审理机制,提升程序效能。
围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司法公开工作,提出具体深化完善举措。针对审判质效管理、案件评查、审限管理等进一步深化改革。
围绕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巡回审判机制改革、专门法院和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司法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加强法院队伍政治建设、完善司法人员能力培养机制、精简优化考核评价机制、优化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加强数字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字技术智能应用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举措。
《纲要》的发布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将开启新的航程,各级人民法院将按照《纲要》的要求,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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