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消息,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决策部署,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举措旨在凝聚各方资源力量,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平衡员工的工作和家庭关系,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的工作环境。
在鼓励“生育友好岗”试点开发方面,《通知》做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将工作时间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这些岗位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用人单位能够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采用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从而为劳动者兼顾工作和生育提供方便。并且,相关的权利义务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明确后,会被列入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相关书面协议。
上海市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积极倡导用人单位开发“生育友好岗”,同时科学合理地制定岗位标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以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试点推行“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以拓展“生育友好岗”的岗位资源。
在优化“生育友好岗”工作环境方面,《通知》也有相应的规划。本市将建立统一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名单。各级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对女职工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各级工会组织要支持“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创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场所,推进“爱心妈咪小屋”、职工之家、“职工亲子工作室”建设,组织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从而减轻职工的育儿压力。各级妇联则要依托妇女儿童中心、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妇女之家、“家 + 书屋”等工作阵地,为设有“生育友好岗”的用人单位开展服务。此外,还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生育友好岗”提供专业化服务。
完善“生育友好岗”就业服务也是《通知》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各级人社部门将“生育友好岗”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依托“15分钟就业服务圈”、零工市场,在各类线下招聘会和线上招聘平台设置“生育友好岗”招聘专区,并且用人单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相关招聘岗位时,会予以专门标识。同时,人社部门将把吸纳就业多、社会影响好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纳入本市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名单,实行“一企一策”服务,在申请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参加“促进就业先进企业(组织)”等评选中给予优先考虑。
在强化“生育友好岗”技能培训方面,《通知》规定“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应当优先为生育再就业女性提供产后返岗再培训。对于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和评价的“生育友好岗”劳动者,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社部门也将支持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育婴保育、健康照护,以及互联网营销、全媒体运营等职业技能培训。
上海此次开展的“生育友好岗”试点工作,从岗位开发、工作环境优化、就业服务完善到技能培训强化等多个方面进行布局,在促进就业和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开展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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