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作为推进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既在理论上拓展和丰富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涵,又在实践上为世界彰显了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中国道路和中国奇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新的历史使命再次重申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一贯立场。立足新时代方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更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一、立足新时代的新使命深化理解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使命担当
新时代,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被赋予新的使命。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均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立场。
立足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使命,建设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要深化理解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使命担当。新时代,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代表,是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主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增强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应对国际竞争和提升影响力、保护经济和社会安全、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和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富裕,必须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新时代,非公有制经济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活跃市场、增加就业、促进创新、出口创汇、改善民生等方面承担重要功能和发挥重要作用。要充分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机制灵活、市场应变力与适应力强的特点,充分利用新时代社会生产组织微粒化、生产组织智能化、创新创业大众化的机遇,积极融入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新产业、新组织和新模式中有所作为,持续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入活力与动力。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上同时取得新突破
在公有制改革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国有经济改革作了系统部署,构建了"1+N"文件顶层设计,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一些重大改革举措初步落地见效。新时代,在双循环和更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新格局、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中承担中流砥柱功能,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经济转型示范企业,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以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基础设施与平台、公共服务等重要领域发挥支撑作用,均要求持续的经济体制改革给予有力支持。重点要围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机制、市场化经营机制等环节进一步扫除体制机制障碍,在一些关键改革上出台具体新举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着力增强非公有制经济活力、效力与竞争力。首先,要在严格保护产权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精神的政策上有所作为,通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依法甄别或纠正使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要让非公有制企业家对经济前途、企业命运和各种新政策有较稳定预期。其次,着力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再次,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系列改革新举措,高效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使非公有制经济能将资源配置、发展精力聚集在发展企业生产力功能和打造核心竞争力上。最后,出台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反垄断改革、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创新等机遇,通过实体或资本两条渠道融入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秩序。
三、在"国引民进"的总格局下寻求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的新空间
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在融入新空间中通过"国引民进"协同发力。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制度改革为动力、以资本市场为重要阵地,在"国引民进"的总格局下寻求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协同发展的新空间。在具体实现路径上,重点把握好三条主线。一是适应高质量发展主题,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都有新作为、新提升、新发展。完善激励政策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通过结构调整或向高端价值链迈进。鼓励国有企业利用国家政策扶持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高附加值产品,打造一批国际知名高端品牌,形成一批在全球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世界性一流企业。在人才、资金、政策上给予民营经济实质支撑,创造条件让民营经济参与竞争性行业或反垄断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高、精、特"为目标发展成"小巨人"。二是适应双循环经济新格局,顺应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新期待,利用大数据智能化赋予的机遇重点围绕人的健康、生活与精神需求,或公共服务领域开拓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民生经济协同发力的新方向。三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寻求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协同发力新空间。国有企业要发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主力军作用,完善相关激励制度鼓励国有企业带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积极走出去,培育一批在国际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领军企业;鼓励民营经济积极融入国有领军企业的供应链和产业链,在产业链细分和配套服务等领域有所作为。
[本文作者:唐龙,重庆科技学院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本文受重庆市2020年重点决策咨询课题"重庆市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资助(FGWXSW-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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