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4月16日,应急管理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范朝晖对《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进行了介绍。
范朝晖介绍,《总体预案》在应急预案体系中处于统领定位,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修订印发,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党的创新理论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生动实践。《总体预案》着眼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局,结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党的创新理论运用、转化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制度措施,确保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总体预案》充分吸收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队伍力量、物资保障等方面改革创新成果,总结固化现场指挥、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完备、更稳定、更实用的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必然要求。《总体预案》着力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制度、信息、资源、响应和行动等方面的整体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军地间,以及跨灾种、跨区域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资源协调和响应联动,实现各类应急资源和力量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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