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筑牢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将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的全面覆盖。随着时间推进,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达成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定下降,其利用处置保障能力与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直至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有效防控。
在工作举措方面,《指导意见》聚焦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目标,提出了三个重点方面的工作内容。
首先,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保障能力。当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为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危险废物收集更加便利、转移更加快捷;动态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鼓励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针对医疗废物,完善其收集处置体系与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的收集处置模式。
其次,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鉴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调整以促进再生利用,提升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同时减少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及其占比。
最后,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由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在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上有待提高,《指导意见》提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并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以及基础数据协同治理;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深化制度改革创新。
为确保《指导意见》的任务措施能够有效实施,生态环境部将从多方面推进落实。一方面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需完善组织机制,指导并监督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另一方面深化科技支撑,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和利用处置方面的科技研发项目部署,加快发挥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撑作用。此外,加强监管、监测、执法联动,持续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且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提高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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