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5月18日电 1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批复显示,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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