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时政
  • 中宏网首页 >
  • 时政 >
  • 正文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谈判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2024-12-19 09:26:04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讯 据联合国官方公众号消息,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谈判工作进入冲刺阶段。预计2025年3月将在联合国纽约总部举行最后一轮工作组会议审议公约草案,2025年年内将最终完成草案谈判工作,并提交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该公约将开放供各国签署、批准和加入。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谈判进程吸引了运输业、金融业和保险业等诸多行业的高度关注。目前,业界已通过试点项目的方式结合公约草案所设置的框架“先行先试”,反映了对于这一联合国新公约的高度期待和迫切需求。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谈判工作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简称贸法会)牵头组织,贸法会于1966年设立,是联合国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自2022年以来,贸法会第六工作组一直通过推动政府间谈判,制定一部关于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新国际公约。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的谈判工作起源于2019年6月中国政府(商务部)向贸法会提交的一份关于解决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的立法建议。该立法建议聚焦中欧班列实际需求,认为可以通过推动贸法会相关立法工作,探索解决因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而带来的贸易障碍,减少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贸易长期繁荣。这既有利于内陆国家,也有利于世界各国。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蕴含“中国智慧”的规则创新。在现行国际贸易体系中,尽管提单已被广泛用作海运领域的物权凭证,但在铁路、公路和航空领域,承运人所签发的运输单据(通常被称为“运单”)往往是不可转让单证,无法发挥与海运提单相类似的功能。

  目前正在谈判过程中的公约草案旨在创设一种新型物权凭证- “可转让货物单证”。该单证能够在多式联运或单一运输模式下,为货物运输提供类似于海运提单的功能,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

  可转让货物单证的创设和使用将大大提升贸易灵活性和供应链韧性:可转让货物单证可作为增信工具、用于贸易融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周转支持;航运路线中断时,能够切换到其他运输方式,避免降低贸易融资中抵押品的价值,并可灵活转卖在途货物;能够以电子形式签发和使用(即“可转让电子货物记录”),由单一电子记录涵盖“门到门”运输,有效简化单据流程、提高货运和通关效率。

  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谈判工作以中国立法建议为起点,立足推进多式联运实际需求,受益于中国政府代表团的积极引领和参与,公约成果裨益全球各国,是中国方案、中国智慧逐渐走向国际规则舞台中央的有力见证。

编辑:韩鹏飞
审核:张强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