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9月15日电 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部于9月14日发布了《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这一政策文件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部署,特别是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发挥更大作用。
《若干措施》涵盖了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等四个方面的重要任务。在绿色发展方面,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项目碳减排量核算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同时,增加环境治理服务供给,推动资源的大规模回收和循环利用,支持企业提升废旧资源的循环利用水平。
在环境准入方面,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为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民营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便利。同时,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合一”,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效率。
环境执法的优化也是《若干措施》的重点之一。生态环境部将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减少对守法企业的干扰。同时,规范涉企收费和罚款,严禁“一刀切”做法,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政策支持方面,生态环境部将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模式创新。支持企业参与环境权益交易,鼓励企业自主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