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实时聚焦
  • 中宏网首页 >
  • 信用 >
  • 实时聚焦 >
  •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业务使用方信用档案

2025-07-08 09:08:50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引导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手机号码使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是指受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为其个人用户分配临时号码(通常称为“中间号”或“隐私号”)代替真实手机号码,利用公用电信网实现和他人之间的话音、短消息等通信功能,减少个人手机号码泄露风险的一种业务。

  开展号码保护服务业务试点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强化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防控、促进平台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要建立业务使用方信用档案,对存在转租转售电信资源、利用虚假伪造订单信息使用号码保护服务业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拨打商业营销电话或发送商业营销短信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业务使用方信息进行共享。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政策,研究号码保护服务业务正式施行事宜。


编辑:刘雪馨
审核:张强
指导编辑:韩鹏飞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