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4月2日电(记者 韩鹏飞)4月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一场备受瞩目的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和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就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这场发布会不仅为各界深入了解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提供了权威窗口,更彰显了国家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进程中的坚定决心。
发布会伊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了总体情况。他表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推进“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站日查询量突破2亿次。二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进信用便企惠民。全面规范信用约束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全面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三是信用促进融资步入机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74项关键涉企信用信息纳入机制化归集共享范围,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四是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社会信用方面立法提升为第二类立法计划。推动27个省份出台社会信用方面条例。发布信用标准超过60项。五是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开展“诚信之星”“诚信兴商月”活动,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
他同时指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制度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下称《意见》),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已经在3月31日全文发布。《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并部署了五方面23项重点任务,包括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和社会化水平。《意见》就加强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弘扬诚信文化,普及诚信教育,推动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着重介绍了交通运输领域推进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面的成效。
交通运输是较早采用信用评价进行服务和管理的行业之一,自2006年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制度以来,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探索,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通用航空企业、快递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以公路水路为例,交通运输部每年公布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在规范经营主体活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和健康发展上取得较好成效。比如,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信用评价以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级A级及以上的企业数量占比从原来的15%跃升到80%,C级的企业数量占比从原来的11%下降到0.2%,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根据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并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以推动实施动态评价。到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建立了970多万个经营业户,3200多万名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广泛应用于各地区、各领域。我们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关联度,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守信激励优惠待遇、“信用+”应用场景等纳入分级分类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为守信企业减负松绑。比如在水运管理方面,江苏、浙江、山东、广西等地,以及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根据船舶过闸的时长、合规行为、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动态增减分,建立信用档案,通过“奖优罚劣”规范过闸行为,提升过闸效率,效果非常明显。
交通运输部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在长三角地区推动建立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各市区之间信用评价的互认共享机制。选取公路建设、大件运输、内河航运等多个场景,推进信用的协同管理,持续推进信用评价互认共享范围。在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框架下,我们持续推进区域性信用联动和建设,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如何更好发挥数据库作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基础征信服务方面的工作考虑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体系,大力推动现代征信体系建设,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担保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依法建设了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面向社会提供七大类、多种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统一登记和查询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担保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提升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度。截至2024年末,登记系统已累计办理各类登记4400万笔,提供查询服务2.6亿次。
发布会上,本网记者提问,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具有重要作用。金融监管总局将如何提升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便利性?
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小微企业融资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归集共享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提升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的重要抓手。
去年10月份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各地开展企业走访对接,获得第一手的“活情况”。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由各地政府部门依法共享企业的信用信息。在工作推进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础,许多地区都依托当地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发了走访、申报、筛选、推送、反馈等一系列的线上模块,大幅提升了走访对接的效率。同时,这项工作也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提供了良好的应用场景,可以说这两项工作是相互赋能的。
截至2025年2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3.9万亿元,同比增速12.6%,较各项贷款增速高5.7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款余额9.4万亿元,同比增速25.8%,信用贷款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比重达到了27.6%,较上年同期上升了2.9个百分点,这个比重也是逐年上升的。2025年前两个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03%,较2024年下降了0.33个百分点,2018年以来累计下降3.9个百分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按照“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的总体目标,继续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提升贷款质量,科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化贷款业务结构,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守信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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