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老字号“莲香楼”品牌保护专家论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的多位专家对商标之争及老字号品牌保护展开探讨。
作为中国早期的商业形态之一,中华老字号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更承载着独特的文化记忆与工艺价值,是传统文化在商业领域的重要载体。
然而,老字号的生存现状却不容乐观:据商务部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初期确定的1.6万家老字号企业中,目前仅存1000余家,且70%以上处于勉强自保状态,面临传承断层、经营僵化等多重挑战。
广州市莲香楼的改制以及“莲香楼”商标的转让,致使这一传承百年的老字号的商标权与商号权相分离,为后续埋下隐患。
西关世家公司为这家百年老字号注入了民营资本的“活水”,凭借市场化的经营理念与灵活的管理机制,改制后的莲香楼迅速实现跨越式发展。
据莲香楼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嘉盈介绍,自企业改制以来,公司围绕品牌传承与长期发展,实施了一系列系统性举措。
在非遗技艺保护与文化挖掘方面,为推动工艺非遗技术的传承与保护,公司积极申报并成功获得“广式月饼制作技艺” 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证,目前正推进该技艺的国家级非遗认证工作。同时,针对改制前莲香楼因“产品结构单一、过度依赖莲蓉与月饼销售”导致的经营困境,莲香楼开始挖掘广式烘焙文化内核,将产品体系拓展为系列化“老广州手信”,使品牌成为代表广州特色的伴手礼标杆。
在市场布局与渠道拓展方面,公司加大资金投入,主要在广州北京路、上下九、永庆坊、广州塔等核心旅游区域布局门店,实现经营模式从“单店运营”到“14家连锁零售门店+两家大型酒楼”的跨越式发展,显著提升品牌市场覆盖率与消费者触达率。
在产能建设与长远规划方面,为保障生产供应稳定、支撑企业长期发展,公司陆续投入超亿元资金,在番禺沙湾建成占地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厂房,为品牌“下一个百年发展”奠定产能基础。截至目前,除改制初期支付的近 7000 万元收购及补偿款项、持续支付的3400多万元商标使用费外,公司累计已投入超三亿元用于品牌运营与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公司在改制初期全面承接原企业职工,通过技艺传承保障团队稳定性,确保“老广东味道”的原汁原味延续并发展。
从“濒临沉寂”到“重焕生机”,莲香楼成功的华丽转身,本是民营资本与老字号合作共赢的典范。但谁也没想到,这份“荣光”并未持续太久,却因商标授权、字号权与商标权分离等问题,导致新的困境悄然酝酿。
西关世家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注入资本、挽救了中华老字号,使得莲香楼摆脱了初期经营困境。但是,由于商标使用等问题,莲香楼又陷入了新的发展“泥潭”,面临双重困境的夹击,昔日的发展成果甚至面临被侵蚀的风险。
隐性壁垒:当行政垄断遇上市场公平红线
尽管国家层面多次明确提出 “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老字号监管主体仍通过行政授权、渠道垄断等手段阻碍老字号的正常发展,这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要求明显相悖,也让民营资本参与老字号经营时面临额外阻力,莲香楼的遭遇便是例证。
据何嘉盈介绍,莲香楼公司曾屡遭“不公平对待”。“莲香楼”商标代持人不仅通过发送下架通知、发起平台投诉等方式,不允许莲香楼公司的经销商正常销售莲香楼产品,还不允许对莲香楼公司的线上经营活动,同时通过不出具商标授权书的方式使其无法在线下新开设门店及酒楼。此外,该代持人还存在非法垄断行为 ,排除莲香楼公司在广东省邮政系统内经营莲香楼产品的资格,并在餐饮及食品经营领域对莲香楼公司设置不平等待遇。
依法破除民营经济发展障碍,让中华老字号再创辉煌
当我们将目光从莲香楼这一单一案例扩展到整个行业便会发现,类似因商标授权争议陷入经营困局的老字号不在少数。这一普遍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中国民营经济在参与老字号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从商标授权机制的不透明,到改制时历史承诺的被架空;从监管环节的缺位,到政策执行中的“温差”,这些隐性的市场壁垒与额外的制度性成本,已成为制约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关键桎梏。具体来看,中华老字号莲香楼集中暴露出的“产权界定模糊”“行政干预过度”“公平竞争缺失”三大结构性矛盾,也是众多老字号与民营资本合作时的共同痛点。
那么,对于此种行业“通病”,又该如何对症下药?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平教授表示,中华老字号经营普遍源于历史政策变迁:公私合营与改革开放的制度转型,导致原传承人与国有主体产生权益冲突;部分老字号回归传承人后,又因商标管理缺位、缺失品质把控,逐步丧失中华老字号的品牌独特性。
以莲香楼为例,民营企业运营期间通过严格遵循传统配方与品牌保护策略,实现了老字号价值维系;而国资背景的商标代持人借商标权主张实施的分散授权行为,表面是权利行使,实则既损害老字号存续根基,也削弱商标自身价值。
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马一德教授认为,莲香楼公司在收购原莲香楼企业时,核心动因在于其“中华老字号”的身份。从老字号的核心属性来看,其字号、商标与商誉三者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割裂任一要素均会导致老字号失去原有价值。
从商标保护本质看,真正权利人必然视品牌为企业生命,断不会采取割裂品牌形象的分散授权模式;当年股权交易协议的核心共识,正是允许莲香楼公司对“商标、商号、商誉”实施不可分割的。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对此也表示,“莲香楼”字号、商标、商品的三项权益具有不可分割性。从商标法理论来看,商标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其价值本质上源于市场主体长期经营形成的商誉积累。“莲香楼”作为传承百余年的老字号,字号承载的历史底蕴、商品蕴含的传统工艺与商标形成的市场认知构成了一个良好的商业标识体系。
在法律适用层面,公平正义需契合法律核心精神,而非机械解读条文;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目标,应立足百年品牌长远发展,将其作为培育品牌持续生命力的战略支撑,而非追求短期授权收益的功利性工具。
那么,应当如何把握“法治化”与“市场化”之间的平衡?对此,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教授指出,诸如“莲香楼”商标这类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历史问题。法律问题需依据法律规范进行权衡解决,历史问题则应尊重历史事实以求得平衡解决。期望在相关法律规范的框架下、基于相关历史事实,权衡法律因素、平衡历史状况,从而尽快解开并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多样性,机会也具有随机性。尽管要致力于解决该问题,但能否尽快实现完善解决,仍亟待各方理性与努力,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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